任职要求:
1. 负责导师遴选、招生资格审核认定及导师培训工作;
2. 负责组织年度导师立德树人自查及导师离校办理工作;
3. 负责学校导师管理平台、校内外导师信息库管理维护;
4. 负责导师信息数据分析、统计、博导数据库上报;
5. 负责导师立德树人举报受理、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6. 协助校级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评选;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
9.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
10.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1.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党员、学生干部或熟悉研究生教育政策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 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引进人才分类标准者)薪酬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制,院长按中层正职管理,副院长按中层副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