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国内外相关学科方向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2.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书育人的素质和热情,愿意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3. 展现出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在同年龄段学者中名列前茅,研究方向符合本学科的发展规划目标,学术发展创新潜力突出。
4. “未来教师”计划博士后聘期一般为三年;
5. 聘期内平均每年承担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
6. 聘期内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主持重要科研项目;
7. 考核、评优、出站等各项工作按照清华大学教职工相关规定及《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管理规定》执行。
福利待遇:
1. 校发年薪30万/年(税前),此外参照学院思政课教师待遇发放相关课时补贴,并享受与在职教师一致的科研成果奖励;
2. 提供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3. 优先提供博士后周转公寓;
4. 学院提供固定办公室;
5. 按照博士后政策办理本人及家属的户籍迁移。依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待遇,办理子女入园入学、升学。
6. “未来教师”计划博士后的培养纳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安排高水平专家担任合作导师,并为每一位“未来教师”计划博士后配备“1+2”模式的发展顾问组;提供多个高水平学术平台,让“未来教师”计划博士后有机会参与本领域前沿课题及重大项目;参与学院新入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教师集体备课会、教学研讨会、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学术工作坊以及教师座谈会。
7. “未来教师”计划博士后出站可申请校内外教师岗位,应聘我院的可申请教研系列助理教授、准聘副教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