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守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素质,无不良记录。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优先。
4. 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身体素质。
5.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设备及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组织协作能力。
6. 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接受院内岗位调剂。
7. 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福利待遇:
1.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与学校人力资源处、学院签订三方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列入学校正式编制管理。
2. 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年度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面议)。学校按规定为岗位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