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9.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10.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 聘任岗位:特聘教授或研究员(事业编制);
2. 薪酬待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行年薪制;
3. 科研经费:提供非常优越的科研条件和启动基金;
4. 学术团队:首聘期提供科研团队组建的条件支持,配备1 - 2名学术团队成员、每年1名博士研究生及2 - 3名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5. 人才住房:南昌大学周边“恒茂前湖揽境”楼盘有产权人才房一套,或相当价格的购房补贴;
6. 医疗服务:学校5所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7. 配偶工作: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或一次性提供生活补贴;
8. 子女教育:市内多点多所幼儿园至高中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服务;
9. 项目资助:资助强度100 - 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