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9.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10.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 聘任岗位:聘为教授(事业编制);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 薪酬待遇: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领先的薪酬待遇,还可获其他绩效收入,上不封顶。
3. 安家费/住房:提供校内人才房一套或相当价值的安家费。
4. 科研经费: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为从事高水平研究创造条件。
5. 工作条件: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空间;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6. 生活服务:协助办理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在就医、交通出行等方面提供优待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7. 发展保障:校区为入选者配备国内成长专员,提供全过程成长成才助力;同时可聘请入选者国外导师/合作者作为国际成长专员,强化现有国际合作基础,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8. 特别说明:上述待遇具体额度可联系人力资源处或相关二级单位了解咨询。入围答辩但未通过者,经评审可聘为教授岗位,校区提供优渥的薪酬待遇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在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方面积极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