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岗位待遇: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2.学校提供购房安家补贴,优秀博士30-65万元,学术骨干80-100万元,学术带头人120-150万元,学术领军人200-300万元以上。学术骨干及优秀博士享受事业编制薪酬,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可享受年薪制40-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