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3. 具有良好的品行;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符合岗位所对应的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5.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6.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 现役军人;8. 普通的在读高校生;9. 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1. 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后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依据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参照我院在职在编同等同类人员发放工资,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具体如下:基本工资:参照我院在职在编同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我院在职在编同等同类人员,并根据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2.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