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经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含),博士毕业不超过三年,未在广东省内从事过博士后工作;
2. 热爱科研、勤奋努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 纳米生物学、药物化学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相关方向的科研经验和成果产出;
4. 良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及交流能力。
福利待遇:
1. 薪酬:聘期两年、年薪平均 30 - 45 万 / 年(含省市补贴),具体面议;
2. 五险一金:享受全职员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奖励:与正式员工同等享有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奖金等;
4. 专项福利:享受工会福利、伙食补贴、交通补贴、节日补贴、上下班车停车、享受带薪年休假、节日慰问等福利。按照员工结婚、生育、生日、法定节假日等慰问,特色活动(生日会、下午茶、兴趣小组等)等福利;
5. 住房福利:可以选择申请院内过渡房、市博士后公寓(合正置地)及深圳市人才房;
6. 户口办理:协助办理深圳市户口(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7. 优质医疗:为本人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职工年度体检;
8. 科研环境:提供国际领先的科研条件,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研究经费、前沿的实验仪器和愉悦工作氛围;
9. 晋升和留院机会: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提供参与国际合作交流与课题合作的机会,鼓励符合要求的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
10. 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面上资助标准为 8 万元、5 万元,特别资助标准为 18 万元、15 万元);
11. 符合条件可竞争性申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A 档每人两年共 64 万元的资助,其中 56 万元为博士后生活补贴,8 万元为科研资助;B 档每人两年 36 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C 档每人两年 24 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此项目不与省市补贴兼得;
12. 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TOP 前 200 名海外高校,在站 60 万 /2 年,出站后留粤住房补贴 40 万 /3 年,共计 100 万),此项目不予省市补贴兼得;
13. 在站期间,可申报“院长博士后择优专项计划”,按每名入选者 20 万元标准,予以第三年资助,可申请市博士后公寓、市人才房或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 2 万元,颁发《院长博士后择优专项资助证书》;
14. 出站后留院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来)深科研资助,给予 10 万 / 年,共资助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