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
2. 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备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等条件和技能。
4.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求。
5.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实践教学经验者优先。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师德师风失范人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聘用方式:入职即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
2. 工资福利:工资根据职务、学历、职称、课时量不同,税前年薪约为7—19万元,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学校购买五险一金;学校有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的职称评审权,教师可依据政策参与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提供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提升、博士研究生学历提升、培训进修访学平台和职级晋升空间;学校给予住房补贴,可校外租房或申请校内住宿,享受学校周边指定小区的内部购房优惠政策;中青年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给予25—50万元的安家费,一人一议,转正后即可享受副教授待遇;配偶愿到学校工作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先给予工作安置,具体内容以聘用协议为准;享受带薪寒暑假、校龄工资、节日和生日福利等。
3. 学校按标准凭票报销来校考核者的单程交通费,免费提供校内住宿1 - 2天并给予餐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