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 年龄不超过 70 (含)周岁,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 教育教学或科研经验丰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4. 长期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术造诣高。
5.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素养,师德高尚。
福利待遇:
1.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 “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按岗位核定。
3. 学校为聘任的“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4. 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