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林业工程、材料科学或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有纤维素功能化改性、生物质基功能复合材料或生物质纳米新材料研究背景者优先考虑。
2. 博士后招聘类型分为“紫荆博士后A类”、“紫荆博士后B类”和“紫荆博士后C类”三类,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①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②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生;
③ 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④ 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⑤ 符合国家及学校招收博士后的其它要求。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紫荆博士后A”年薪33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B”年薪28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C”年薪23万元(税前),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在站工作期间实行“2+X”全额资助模式(X≤4年),首聘期为2年,“X”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及学院商议。首聘期考核优秀的,“X”续聘期间可以晋升博士后等级。
2. 科研支持:鼓励和支持申请国家、广东省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资助期间待遇更优。
3. 职称评审:在聘期内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予以政策倾斜。
4. 子女入学:博士后子女可入读学校的附属小学、幼儿园。
5. 导师待遇:合作导师可另外提供科研经费、业绩绩效奖励等。
6. 职业发展: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按学校人才引进程序优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