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追求真理,立德树人。
2. 专业素养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业界声誉,熟悉本学科国内外教学、研究和行业发展情况,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的领军人才优先。
3. 组织领导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曾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相关院系担任领导职务者优先。
4. 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
5.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身体健康;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福利待遇:
首聘期限5年,其中任职试用期1年。聘任期间学院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议。受聘者达到广东省、汕头市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符合学院卓越人才计划者享受相应待遇。 “汕头大学医学院卓越人才计划”待遇(单位:万元) 待遇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