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备我校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 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人工智能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政治学类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背景。
6. 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
福利待遇:
1. 符合自治区编制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或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
2. 经济待遇详见岗位信息表。
3. 符合相关购房规定的应聘人员可优先购买我校政策性住房。
4. 实行“一人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