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有系统的金融、保险、经济等相关学科培养背景,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潜质和一定的前期积累的博士研究生。
2. 学科专业为保险学、精算学、金融学、社会保障、人口学,以及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等其他相关学科和专业。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
2. 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学术水平等提供安家费、科研经费等。符合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3. 优秀博士待遇,学校按照国家、山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