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符合各流动站招聘岗位要求;
4. 入站人员应为全脱产进站。
需求方向:
1. 土木工程流动站:土木工程;智能建造;新能源基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交通运输工程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物流工程;车辆工程
3. 力学流动站:压电半导体多场耦合力学与性能调控;磁电智能材料断裂力学及先进数值方法;先进材料结构的智能优化与控制
薪酬待遇:
1.师资博士后
(1)享受学校引进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2)在站期间薪酬待遇实行包干年薪制,考核评价为合格等次者18万元/年,良好等次者25万元/年,优秀等次者35万元/年;
(3)可根据设站学院的安排从事教学工作,课时酬金由设站学院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发放。
2.学科博士后
(1)薪酬待遇与学校同年新入职应届博士毕业教师标准工资一致;
(2)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3)可根据设站学院的安排从事教学工作,课时酬金由设站学院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发放。
3.其他博士后:
(1)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待遇主要在企业工作站享受;自筹经费博士后由个人自筹或由合作导师、所在流动站筹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