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相关待遇和条件保障:
获国家优青项目(海外)资助通知后,全职到我校工作,可享受如下待遇和条件支持:
1.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2.实行年薪制,年薪80万元。
3.享受安家费220万。
4.根据科研需要,安排科研启动经费600万,配备科研团队。
5.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6.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河北省各类人才计划。
7.协助申领河北省“人才绿卡”,高层次人才持卡可享受医疗保健、出入境和居留服务、金融服务、科研服务等待遇;公交车、地铁、文化旅游景区免费等人才专享服务,享受省会14家文体活动场馆观演、健身以及正定机场候机休息服务。
8.申报但未入选的,可根据业绩条件申请相应“天佑学者”岗位;同步推荐申报河北省人才引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