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现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我校水利工程、电气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优势特色学科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3)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学校支持措施:
对入选该项目的青年学者,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1.薪酬待遇。享受事业编制待遇,聘为特聘教授,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实行年薪制。
2.住房。聘期内可提供高层次人才过渡性住房一套。
3.科研经费及团队支持。提供科研经费、实验场地和办公场所;支持组建相应的学术团队。
4.配偶工作。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事宜。
5.其他。可享受江西省、南昌市人才各类配套待遇,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等全方位政策保障。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可部分参照支持举措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