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35周岁以内,专业为特种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博士学位三年以内,同等学力博士也可入站;
2. 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潜力;
3. 除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地方在职人员申请全额资助博士后,需原人事关系单位开具博士后进站解除劳动合同承诺书,申请部分资助博士后需出具原单位保留工作合同和工资待遇证明;军队在职干部和军队文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博士后入站意见;
4. 申请人进站研究计划需与合作导师的科研课题或研究方向相关;
5. 申请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全脱产进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SCI或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或近三年以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或军队级科研项目。
福利待遇:
1. 工资构成:博士后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生活补贴、绩效工资、科研劳务费、五险一金和出站奖励;
2.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6000元/月,生活补贴为2000元/月,科研劳务费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按不低于5000元/月发放,从科研课题经费中列支;社会保险按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评定等次集中发放,出站奖励指对在站期间表现优秀博士后给予的一次性奖励;
3. 其他福利待遇:博士后住房采取公寓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博士后公寓免收房租、物业和取暖费;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地方身份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博士后子女入军队幼儿园、子女学校,与本单位在职干部同等对待;博士后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可按有关规定在我校参评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