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报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支持举措: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100-300万元,期限3年。
2.地方配套资助
依托学校申报并入选海外优青者,经自治区、桂林市人才项目认定后,可申请享受自治区和桂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3.学校配套待遇
(1)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可参与学校突出业绩绩效奖励,上不封顶;提供充足的安家费和校内住房支持;
(2)提供充足的科研支持经费及科研工作场地;协助组建科研团队;在研究生招生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协助解决子女就读入托入学、配偶工作安置等问题;
(4)经相关考核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
(5)可直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申报但未入选的人才,可根据业绩条件予以引进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