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相应学历不超过5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2. 具有光电材料与器件、超分子化学、晶体工程、有机合成等相关学科研究背景;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4. 良好的英语水平,具备熟练的论文写作和学术交流能力。
福利待遇
Ø 薪酬叠加。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基础薪酬,院级单位及合作导师提供配套经费,并叠加享受国家及天津市各类博士后资助;
Ø 对于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将给予特别支持;
Ø 支持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支持申报各类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Ø 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优质科研平台;
Ø 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医疗待遇及工会福利,提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租住学校公寓,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可入读优质附属幼儿园及中小学。
职业发展
Ø 在站满两年,可竞聘英才副教授等事业编岗位,或竞聘副研究员等合同制岗位;
Ø 提供留校绿色通道。入选部分国家资助计划的优秀博士后,资助期满且满足出站条件,经院级单位推荐,可直接转聘合同制副研究员岗位;
Ø 合同期满,但未获聘上述岗位者,可申请专职研究岗位继续留校工作;
Ø 在站期间也可按程序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