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研究生是由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硕士起点 1+3 ,本科起点 5 年 ) 或香港理工大学 (2+2) 联合培养项目,实行双导师制。
福利待遇:
1. 毕业后相应授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大博士生学位和学历证书,或香港理工博士学位。
2. 博士生在中科大、上海交大或香港理工开展研究工作期间,提供与该校博士生同等助研津贴;在东方理工工作期间,将为学生提供非常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特别优秀者将视情况给予额外补助。
3. 具体项目详情(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申报流程、津贴待遇等)参见东方理工官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