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0日〈含〉以后出生)。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执业西药师资格证;熟悉药房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具有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有三年以上药剂科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 不属于以下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