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综合素养,身心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以上学科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高等教育研究相关高级职称;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高校管理岗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7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宽广的学术视野,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高校办学规律,在相关的领域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参与者限应届毕业生,排名前三)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或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发表1 - 2篇相关主题高水平研究论文(应届毕业生在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可为第二作者);
(5)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福利待遇: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入职后可享受20万安家费,并享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政策各项补贴(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