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要求:
1.专业类别: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2.专业: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及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3.研究方向:电子与通信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工程、自动化等
4.业绩成果:发表高水平成果3项及以上
5.博士研究生
人才待遇:
1.博士学位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相关待遇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政策,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
2. 为引进人员安排子女入园入学,学校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附属第一幼儿园、附属第二幼儿园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