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条件;
3.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历证书、职称、实际从事的科学研究方向及核心业绩等进行综合认定。
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福利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学校人才引进主要分为五个层次:瓯江领军人才(I-II)、瓯江人才A、瓯江人才B、瓯江人才C(I-II)和学术骨干(I-IV)。
1.瓯江领军人才I
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所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
2.瓯江领军人才II
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作为核心人物能够带领本学科研究团队继续协同攻关,保持或赶超国内外领先水平。
3.瓯江人才A
在所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人才。
4.瓯江人才B
在所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开展高层次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人才。
5.瓯江人才CI
瓯江人才CI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相当于省级青年人才、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省一流学科负责人的海内外人才。
6.瓯江人才CII
瓯江人才CII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
7.学术骨干I-IV
学术骨干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海内外优秀博士或特殊专业以及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具备学科建设团队或优秀教学团队骨干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