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2.年龄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
3.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关系和档案转入我校管理;
4.符合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其他要求。
支持保障:
1.职称申报:可申报助理研究员或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申报: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依托学校申报相关国家人才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博士后基金以及安徽省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等;
3.申请教职:出站可申请教职岗位,在站期间获“尚新”博士后特别津贴一等及以上资助的,可按优先通道申请教职岗位;
4.子女入学:博士后子女可申请到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附属中学就读;
5.其他支持: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出站后首次到安徽省内各类企业就业的博士后,给予30万元留皖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