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学科带头人: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领导组织能力强,在本学科有重大突出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具备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或相当条件。
2.教授:国内大学高水平教授,海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当层次的人员,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
3.博士:(1)A类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拔尖,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A类博士评价标准。(2)B类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B类博士评价标准。(3)C类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C类博士评价标准。(4)D类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D类博士评价标准。
4.数学、金融数学、统计学、运筹与控制、数据科学等相关专业。
岗位福利:
1.引进的人才进入事业编制。
2.优秀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引进补贴一事一议;教授、博士按学校政策给予相应引进补贴。
3.引进的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成员,学校可优先安排其家属工作,重点紧缺专业的A类博士可解决家属工作。
4.符合条件者另享受常州市“龙城英才”购房补贴12万元及以上。学科团队成员可视情况根据相应层次增加引进补贴。
5.海内外优秀人才优先申报“江苏省双创博士”。
6.在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或在世界排名前100名的专业毕业的博士进校3年内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其余博士进校3年内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津贴。
7.引进人才来校工作可享受2年的租房补贴。
8.引进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并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9.引进的优秀人才符合学校相应直聘条件的,可直接评聘教授、副教授,或享受低职高聘待遇。
10.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按《常州工学院“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