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
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够带领学院团队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1.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1.5 应聘人员专业背景需与本学科紧密相关,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博士学位;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自身学术水平较高,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
1.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6.1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6.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1.6.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1.6.4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 岗位条件:
2.1 熟悉核科学与技术学科及相关专业建设,有清晰的学科发展思路和规划,能够带领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2 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管理经验,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有成功实践和突出业绩。
2.3 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凝聚和激发教师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
2.4 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能力,能够积极拓展学院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合作,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应聘人员人才层次与业绩水平,采取年薪制、协议制等灵活的薪酬分配方式落实聘用待遇,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