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 学历及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研究生博士学位。3. 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5岁。4. 职称要求:现聘主任医师职务,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博士生导师资格优先。5. 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具有省级医学会专业分会常委及以上;具有三级甲等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行政工作经历优先;发表SCI文章3篇以上,承担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主持2项省部级项目且累计获批纵向科研经费不低于30万;或累计获得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50万且主持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大于20万。
福利待遇:1. 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薪酬。2. 优先申请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身份,未申请编制前按照编制待遇发放。编制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3. 安家费、科研经费按照 “双百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