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5.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限);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福利待遇:
1.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
3.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抚州市人才政策待遇;
4.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