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近3年内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进站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待遇面议。博士后人员出站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且有意愿留用的,可直接续签劳动合同。
2.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租房补贴、带薪年休假、员工食堂、定期体检、节日以及生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3. 鼓励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补贴。根据辽宁省和沈阳市政策,在站期间可申请辽宁省博士后储备项目10万元补贴和沈阳市博士后进站资助每年10万元(最长资助2年)。出站留企的博士后,满足条件的,可申请沈阳市博士后留企生活补贴,分3年给予20万元。
4. 对于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