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5.博士学历;
6.学科专业名称: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7.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聘用在高级岗位。
岗位福利:
1.博士教授以及特别优秀的博士“一事一议”。引进博士申报国家级、山东省以及我校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关资助经费及待遇。符合聊城市引才条件的,还可享受聊城市有关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