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够带领学院团队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专业背景需与本学科紧密相关,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博士学位;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自身学术水平较高,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