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够带领学院团队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专业背景需与本学科紧密相关,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博士学位;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自身学术水平较高,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条件:
1.熟悉核科学与技术学科及相关专业建设,有清晰的学科发展思路和规划,能够带领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管理经验,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有成功实践和突出业绩。
3.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凝聚和激发教师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
4.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能力,能够积极拓展学院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合作,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工作,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学科平台建设,提升学科水平和竞争力。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计划,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制定科研工作计划,鼓励教师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成果转化,提升学院科研实力。
6.加强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合作项目,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
7.负责学院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加强学院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