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忠诚党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入职报到时应提供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资质等。
4.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协调沟通能力强,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 具有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
7.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9. 专业为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10.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1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2. 具有国内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且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13. 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薪资面议;特别优秀者可考虑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