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既往业绩良好,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学位主管部门已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经学校评议后确定进入创新培养岗、A岗、B1岗。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薪酬主要由基础年薪、奖励年薪、科研绩效、合作导师补贴和项目资助经费组成,采取“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方式。
2. 可按规定申请博士后公寓(免租金,一房一厅以上,配备基本家具);如无法安排博士后公寓,学校提供租房补贴2000元/月,发放期限24个月,全额待遇标准延期期间可继续享受。
3. 博士后入站即可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业绩要求),指标单列,不设比例限制,或者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4. 校本部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内部公费医疗。
5. 博士后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后可按规定申请落户。
6. 学校为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支持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培训讲座、专家一对一辅导、全程跟进服务等。
7. 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各类公共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