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
2.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解决问题,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
4. 进站后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时间不少于24个月。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全职引进,综合年薪面议,根据学术水平和个人情况,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 生活补贴:获政府财政生活补贴18万/年(资助2年),其中,国(境)外200强高校博士为30万/年(资助2年)。
3. 科研项目资助:
1)获政府一次性资助科研项目经费20万。
2)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等。其中,出站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
4. 安家费:符合条件的出站博士后留穗工作或创业的可获政府补贴30万元安家费,其中,国(境)外200强高校博士为40万。
5. 对于达到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优先按高层次人才制度引进,除莱恩医药高层次人才待遇外,还可额外获政府补贴安家费等至少50万元。
6. 其他项目申报: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及国家、省、市等重大专项等项目,并可依托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其他各类项目。
7. 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后在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认定为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8. 科研平台:提供国内领先的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研究经费、先进的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