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3. 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超过3年的应具备专家认可的、较为突出的科研能力),或已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由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请入站。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 博士后进站时,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流动站,且全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由基本津贴、生活补助和奖励绩效组成,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2.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租住学校教职工宿舍或公寓。
3.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国家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以及各类专项学者或资助计划。
4. 优秀博士后可申请师资博士后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