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 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 45 周岁以下(1979 年 7 月 7 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依据资格条件,学校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支持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