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全职在岗履职。
2.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国内外学术影响,取得系统性原创研究成果,学术造诣深厚。具有主导国际学术组织工作,建设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国内外顶尖高校、科研机构(院、系、所)管理经验者优先。
3.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学科前沿洞察力。具备卓越的组织领导能力、改革创新意识及团队建设能力,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学科建设构想和办学思路。
4.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中国国籍。
5. 在生物制造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盛誉的高端人才。
6. 全面主持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新疆大学整体发展战略,科学系统谋划和制定本学院发展总体目标与战略规划,全方位提升学院综合实力与影响力。
7. 立足新疆独特区位优势,强化学科顶层设计,精准凝练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积极牵头申报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重大平台与标志性成果;立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落地转化。
8.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落实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引育一批高水平教师和优秀青年人才,着力锻造一支集创新能力、竞争实力、广泛影响力于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9.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学院各专业和学科点建设,创新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提升毕业生服务边疆建设的能力。
10. 推进教育开放合作,积极拓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学术机构的合作网络,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促进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11.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福利待遇:
1. 学校为受聘者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住房补贴等,具体参照校内人才计划,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2.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 符合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4.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建有幼儿园、附属中学,可妥善解决子女就学需求。
5.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受聘者提供校内人才团购房专属资格,享受团购优惠价格与便捷购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