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科学精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研究方向符合研究所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需求,具有创新发展潜力。
2. 全职在岗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3. 引进时非我院正式在编职工,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4. 国内引进青年英才一般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在政策研究方面有突出成果或在相关研究方向的理论、方法、应用方面开展过系统性研究。海外引进青年英才应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发表过高水平SCI/SSCI收录文章。
研究所聘用后享受的待遇和经费支持:
1. 聘用后,即成为“青年英才计划”所级入选者。入选期间,研究所根据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配备科研经费,额外提供人才岗位补助,具体标准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
2. 享受编制内正式职工待遇,重点支持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人才推荐、职称晋升、研究生指标、博士后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3. 业绩特别突出者,按照研究所“双百计划”中的优秀青年人才予以支持,额外给予一定岗位补助和科研经费,连续支持5年。
4. 符合条件者,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调入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
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择优支持评审后待遇和经费支持:
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参加中国农科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3年内共有2次申请机会。通过择优支持并公示无异议后,成为院农科英才“青年英才”,经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纳入“农科英才”工程管理办法,由院颁发入选证书,院、所两级提供相应支持:
1. 科研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不少于80万 - 120万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发放5年。
2. 享受编制内正式职工待遇,额外提供人才岗位补助15万 - 30万。
3. 住房保障。优先提供租房补助、周转住房,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农科英才申请租赁院周转房或申请安家费补助,具体标准、工作程序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住房租售办法、住房保障规定以及京区周租住房管理办法执行。
4. 特别优秀的,可不受资历限制,聘任研究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