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合格,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可靠,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具有开辟新学科或实施新技术的能力,能够带动和促进我院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学科临床、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至省内先进水平;
3. 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 五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
6. 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医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成果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
2. 按照《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补贴相关待遇;
3. 试用期满后,安家费(税后)50万起步,给予20万元及以上科研启动经费,一人一议;
4. 解决编制,协助子女入学;
5. 缴纳医疗、养老、职业年金、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