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2. 热爱科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主观能动性和团队意识,富有创造力和执行力;
3. 具有相关学科教育背景与研究经历;
4. 具备较好的英文沟通、阅读和写作能力。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年薪为12万元/年,如获选“博新计划”、“水木学者”等项目,年薪可达到28 - 30万元/年不等;
2. 深圳市政府对符合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对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3.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每月提供租房补贴2800元;
4. 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该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各类科研和学术活动;
5. 博士后出站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深圳市相关补贴,如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共计36万元;
6. 在医疗、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和其他教职工同等待遇;
7. 在站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国家、省、市等各级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