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
3. 身体健康,勤奋努力,吃苦耐劳,热爱医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满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要求,并已经取得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 符合岗位规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7.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福利待遇:
1. 工资面议。
2.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一经聘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 首次聘用有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4. 单位不解决北京户口,人事档案不放入学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