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协作,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能自觉维护医院声誉。
2.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 博士后人员进站后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一般为三年。
4. 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决议可放宽至40周岁。
5. 紧密结合医院学科的发展领域及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和开拓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应用价值。
6.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1篇SCI论文且IF≥3,或统计≤3篇SCI论文,总IF≥5,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计算。
7. 近三年参与市厅级及以上课题。
福利待遇:
1. 全职博士后享受年薪40万元/年(税前),兼职博士后享受年薪10万元/年(税前)。
2. 享有博士后专项科研创新基金10 - 30万元。
3. 发表高水平论文、获批科研项目、获批专利等参照医院在职人员按照院内科研奖励办法另行发放(所得资助不计入年薪)。
4. 出站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可享有奖补金10 - 30万元(与基础年薪叠加享有)。
5. 全职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居住。
6. 全职博士后参照医院在编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7.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医院工会福利,享有职工免费体检(每年1次)、带薪年休假。
8. 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9. 积极扶持申报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各类人才计划及科研项目(符合上级政策的基本要求)。
10. 在站期间或出站留院后可根据医院职称评聘相关规定晋升职称。
11. 通过出站考核且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可优先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