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年龄35周岁以下。
2. 具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材料学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博士期间受过良好科研训练,近3年以第一作者(共一排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论文论著(IF≥3)。
3. 博士后期间须全职在岗,工作勤奋踏实、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科研探索及团队协作精神,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和发表SCI论文。
福利待遇
1. 科研型博士后和临床型博士后(博士后并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遇:实行阶梯式年薪,待遇丰厚。
2. 优秀者出站后,可优先入职我院继续从事临床、科研工作。
3. 博士后出站留深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者:
1)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深补贴36万元;
2)对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深圳市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深圳市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 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可申请广东省财政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以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