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学科:
海南大学目前共有作物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法学、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流动站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招收类型:
主要招收全职博士后。全职博士后是指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其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转入学校。本公告中的博士后均指全职博士后。
招收名额、时间:
2025年,我校拟招收100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年均可申请入站。
博士后在站期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因项目期限和研究工作需要的经批准可延长1年,在站总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能够全职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自获得博士学位至申请之日一般不超过 3 年;
4.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临床医学领域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海南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站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
博士后待遇:
1. 年薪标准:学校现分A、B类博士后,详情请咨询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下方)。
2. 全职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租/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000元/月,聘期内支持,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海南省或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3. 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和人才项目资助,包括研究项目(15万元/年,资助期不超过2年,须申报评审)、面上项目(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南海新星”项目(10万-30万,须申报评审)等,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学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可按学校或成果所属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6.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 考核优秀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