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品行和责任感。
2. 具有经济学(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具备相关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 身体健康,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福利待遇:
1. 被聘用人员为东北大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属科学研究系列,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订立聘用合同。首次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 3 年,合同的续订、变更及考核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入职后,工资、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住房等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于符合东北大学“引进人才”条件者可享受东北大学“引进人才”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