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为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不属于以下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7.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研究生历,硕士学位。
福利待遇:
1. 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
2. 引进人才或团队经医院审议后,按照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确定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