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需求:
1.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3.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质和职业精神,身心健康。
2.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引进对象:
1.杰出人才(待遇级别1档)
学术造诣高深,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外学术前沿,在本学科领域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突出的学术成果,能引领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带领青年学者和团队推动相关领域发展。
2.领军人才(待遇级别2-4档)
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获得较高成就,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专门知识和前瞻的学术视野,具有优良的学科专业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水平。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拔尖人才(待遇级别5档)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本学科领域积累了较好的学术成果,具备创新发展潜力。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优秀博士(待遇级别5-8档)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在33周岁以下。
5.高水平技术创新型人才(待遇级别6-8档)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在龙头企业或机构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具有丰富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学历学位。
6.创新团队(面议)
团队学科领域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布局规划需要,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是知名学者(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团队成员之间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一般由4-6人组成。
考核管理:
引进人才全部实行“六年两个考核期”的跟踪考核制度。聘期考核自引进人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批复且正式入职之日起,满3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为第一个考核期;满6年进行全面期终考核,为第二个考核期。引进人才在6年终期考核时根据协议考核任务进行考核,用于中期考核成果须为聘期前3年内取得的成果,用于期满考核成果须为聘期前6年内取得的成果,引进待遇兑现与考核结果挂钩。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基础部分分三次发放,首次在聘用合同签订并正式入职后发放60%,其余两次(分别按10%、30%发放)均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的拨付分两次进行。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正式入职后,拨付70%科研启动费,引进人才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按我校引进人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引进的其他人才和创新团队参照考核标准,一人一议,确定具体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均作为聘用协议的内容。
其他:
1. 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新引进博士入职三年内享受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2. 引进人才入选江苏特聘教授、双创博士等项目,省财政给予额外经费资助;引进人才符合淮安市主导产业需求的,可叠加享受淮安市补贴及购房补贴。
3. 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博士(待遇5、6档)配偶可酌情安排工作,如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的,购房补贴部分减少20万元。